2021年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是隶属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专门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首批中职示范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第44届、45届世界技能大赛“工业机械装调项目”和45届世界技能大赛“云计算”项目中国集训主基地、国家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单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完备,社会声誉良好,办学实力全国一流。学院占地面积526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设有紧密对接区域产业链、创新链的智能制造学院、智能装备学院、信息服务学院、医药康养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等5个二级学院和师资学院、中德学院、基础部、互联网信息化中心、公共实训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97人,专任教师506人,中高级职称的占83.6%,实习指导教师中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达100%,“一体化”教师占71.2%。目前共有在册学生近1万人,其中高技班、技师班学生占100%。每年完成各类业余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4.52万人次以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事业编制)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或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并在2021年5月2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27日)后2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等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2021年5月2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5月27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岗位要求的高中历史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27日。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校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实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网(www.czjsy.com)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州人事考试网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5月28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考试前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30日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8号)图文楼7楼710会议室。
3.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带资料:
(1)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2)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领取准考证,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
(一)专业测试
1.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应知和应会两部分组成,其中应知占70%,应会占30%,历史专业测试中应知部分占100%。
2.时间:2021年6月19日7︰00起(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4.分值: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成绩当场公布。
(二)说课
在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说课人选,若该岗位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说课人选;
1.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说课;
2.时间:以说课通知单为准;
3.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4.分值:说课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专业测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学校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应聘人员聘用后三年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能取得者予以解聘。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说课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116201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9138,0519-85681925
七、本简章由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