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成绩查询、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就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相关的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地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考生用身份证号和报名时所设密码登录系统,可查询自己的笔试总分和职位内排名。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1。
2、资格复审时间: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资格复审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实验学校海丰楼报告厅(世纪大道与厦门路交汇处,从东门进入)。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2)。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资格复审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3)所有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学校出具的毕业即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
(4)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5、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现金。
三、注意事项:
1、资料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符合公告和《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招聘主管部门审核。
2、异议处理。经招聘主管部门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主管部门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考生有异议的,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承认资格复审结果。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suqi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0527-88859862。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