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4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是上海唯一的音乐类专科学校。前身是1951年人民音乐家贺绿汀创办的少年班;1952年行知艺校音乐组并入少年班;1953年正式建立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1956年学校随院部更名为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简称上音附中),同年建立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儿童音乐学校(简称上音附小);1996年上音附小并入上音附中,实行大、中、小一贯制音乐教育管理体制至今。学校共有1个专业(音乐专业),3个专业方向(器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理论),37个专业品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各岗位共8人。
二、招聘岗位类型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类型
(1)教师岗位:从事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工作;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学辅助等工作;
(3)管理岗位:从事行政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具备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协调沟通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序号 |
用人科室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1 |
附中作曲科 |
作曲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作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具备作曲专业相关教学及学术经历; 3、具备优秀的作曲素养,综合能力强,能胜任学科内各科目的任教需要,能熟练掌握各种作曲编辑软件; 4、发表过重要刊物学术论文或参与过国家级项目,科研能力较强; 5、具备一定的项目及活动策划、组织能力。 |
2 |
附中室内乐科 |
室内乐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管乐表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备丰富的管乐表演经验及管乐室内乐教学经历; 3、具备丰富的艺术实践经历,国内外管乐比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4、对室内乐作品的教学具有全方位的了解。 |
3 |
附中管乐科 |
圆号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圆号专业表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专业教学经历; 3、具有在国内外一流乐团的演奏经历和丰富的圆号专业表演经验。 |
4 |
附中文化科 |
英语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熟悉初高中英语教学,有高级中学5年及以上教学经验; 3、有英语教学管理经验及相关教学管理经历者优先考虑; 4、熟悉班主任工作,有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有相关德育、教育管理经历者优先考虑。 |
5 |
附中党政办 |
党政办综合秘书 |
管理 |
1 |
1、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曾有组织大型音乐活动经历者; 2、具备相关音乐专业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计算机中级或以上相关资质; 4、有相关教学管理资质; 5、熟练office办公自动化运用,熟练掌握photoshop等类似软件海报制作或排版设计,有公众号运营及网站建设相关资质及经历。 |
6 |
附中财务科 |
财务科会计 |
其他专技 |
1 |
1、会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备大学英语六级及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 3、具备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 4、具备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能熟练操作政务网及政府会计财务软件、数据库软件。 |
7 |
附中学生科 |
学生科工作人员 |
其他专技 |
1 |
1、有较强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愿意积极投入学校德育工作。 2、具备临床心理学专业、应用心理学及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有心理机构咨询经验者优先。 4、有较强的学生活动组织策划、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
8 |
附中总务科 |
安全管理 |
其他专技 |
1 |
1、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备一定的消防专业和安全保卫知识,有消防相关证书或消防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和设备。 |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申请人将报名文件:《上海音乐学院附中2021年岗位申请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发送至syfzzp@163.com,根据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按要求报名者恕不接受申请。报名信息填写请务必准确。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
2.资格审查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在收到考核通知后,需根据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验证材料。
3.考核
由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测试申请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党政联席会议、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录用形式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
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按择优纳编原则录用,录用后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邮箱:syfzzp@163.com
联系电话:021-64678028*297,64313528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