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新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为积极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人才“镇兴”计划,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于近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3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新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新教师校园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现场报名
第一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10。
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仙林宾馆会议室。
第二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10。报名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S105宣讲教室。
现场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新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3)1份及近期两寸证件照1张;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4.个人简历、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
5.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电子文档文件(PDF格式)。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2:00。
2.报名邮箱为:zjsz@foxmail.com,报名需提供与现场报名材料完全一致的PDF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学科及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并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镇江市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考生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5月24日到镇江市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镇江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审核结束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将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予以取消或核减。
四、考试考核
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综合评价成绩仅作为入围依据,不计入总分。
综合评价完成后安排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及试题答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成绩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确定名次,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内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1届毕业生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到报名、考点现场主动出示身份证、当地健康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镇江教育信息网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1.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镇江市《“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1-88916341,13952856262(王老师);
0511-88916342,13626266284(吴老师)。
附件:
1.附件1-镇人社事招公告[2021]7号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新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2. 附件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新教师校园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
3. 附件3-镇江市直教育系统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镇江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