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上半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教育大会精神,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我会直属事业单位盐城市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盐城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决定赴部分高校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文件精神,经盐城市委组织部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入职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入职之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
4.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6年5月2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应聘教师岗位,并承诺入职后1-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予以解聘。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报名流程
1. 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http://www.yccl.gov.cn)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2.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表(附件2)、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表、照片上传:(报考盐城市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的请上传至837258789@qq.com ,报考盐城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的请上传至yanchengkf@163.com)。
2021年5月18日9:00—5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并通知应聘人员:
2021年5月18日9:00—5月21日18:00;
(3)应聘人员通过电话陈述申辩:
2021年5月18日9:00—5月21日9:00-18: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8:00。
3. 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招聘单位通过邮件回复和电话告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方式”栏内获取。
4.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相关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上传材料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⑤贴有照片的《报名表》。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5月21日18: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3)每人选择1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面试及签约
1. 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
2021年5月21日后,请应聘人员选择相关高校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现场确认 |
南京特殊教育 师范学院 |
5月22日9:30-18:00 |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
重庆师范大学 |
5月24日9:30-18:00 |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 |
湖南师范大学 |
5月24日9:30-18:00 |
湖南师范大学 (长沙市麓山路36号) |
应聘人员“健康码”为绿码,且需提供3天前核酸检测报告,并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和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其中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将通过邮箱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名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 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左右(包括上微型课和答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3. 签约:面试结束后,公布签约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初步协议,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2.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江苏省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 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0500846。
九、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5016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