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凤凰小学教育集团周山河小学公开招聘校长、副校长和教导主任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泰州市凤凰小学教育集团周山河小学校长、副校长和教导主任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泰州市凤凰小学教育集团周山河小学是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举办的公办小学,委托泰州市教育局管理,与泰州市凤凰小学组建紧密型教育集团。学校坐落于泰州市周山河南、海军大道北,占地面积70亩,办学规模为10轨60个教学班。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各1名,均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得省级特级教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或获得设区市级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5.应聘校长、副校长岗位人员须担任小学校长满1年及以上或担任小学副校长满3年及以上。应聘教导主任岗位人员须担任小学中层正职满3年及以上。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
1.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应聘资格条件。
2.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在编教师,泰州市范围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个聘期内在编在岗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泰州市教育局和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指导下,由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科教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与综合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高新区科教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分别通过“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体检标准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岗位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tzyygxqkjj@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及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09:00-5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5月24日09:00至5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5月24日09:00至5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5月24日09:00至5月30日18:00。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24小时后,可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高新区科教局(联系电话:89690508、89690509)陈述申辩。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高新区科教局负责。报名期间,高新区科教局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考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按公告和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岗位名称),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①《泰州市凤凰小学教育集团周山河小学公开招聘校长、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报名表》1份(附件)。
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4×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③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本人简历(1000字以内)。
⑤本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荣誉称号证书原件扫描件。
⑥本人任职证明材料(含《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下发的任命文件)原件扫描件。
⑦本人近五年(2016-2020年)的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第一部分为设区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含基本功大赛)获奖证书;第二部分为设区市级及以上讲座、公开课、报告证明、课题成果(含立项及结题)证书;第三部分为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包括期刊封面、封底,有期刊号的页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数据库进行论文检索的打印页面;第四部分为设区市级及以上其他荣誉证书。
⑧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2)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高新区科教局提出申请,经高新区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情况在指定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14:00-17:30。
4.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泰州市凤凰小学教育集团周山河小学公开招聘校长、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报名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高新区科教局在泰州市教育局和高新区人社局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课程教学、教育政策、办学治校、师生管理、人际沟通、心理健康等方面能力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应聘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与综合评价
1.综合评价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合格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评价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后,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综合评价人选,由高新区科教局负责在综合评价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对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综合评价资格,并在报名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取消综合评价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及时向高新区科教局(联系电话:89690508、89690509)陈述申辩。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高新区科教局在泰州市教育局和高新区人社局指导下,根据招聘岗位组织专家组对综合评价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骨干教师层次、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
综合评价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60%、综合评价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应聘人员的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确定;综合评价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高新区科教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高新区科教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8年5月29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6年5月29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8年5月29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8年5月29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20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9、2020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取消、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综合评价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泰州医药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本公告由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690509(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
监督电话:
0523-89690279(泰州医药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0523-89690235(泰州医药高新区人社局)
0523-86999831(泰州市教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http://tzgxq.taizhou.gov.cn)
附件:泰州市凤凰小学教育集团周山河小学公开招聘校长、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报名表.docx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