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宝鸡高新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引进高学历人才,提升高新区教师队伍素质,促进高新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市编办和市人社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20日至2003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宝鸡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jgx.baoji.gov.cn/)、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bjgx.baoji.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指定邮箱(gxjyrsg@163.com)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00:00至2021年5月31日24:00。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宝鸡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尚未取得中小教师资格证但已参加了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提供有关考试组织单位网站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以上材料均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文件名称、邮件主题统一采用:报考岗位简称+姓名+联系方式)。
4.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置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面试人员成绩。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体检由高新区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公开招聘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及时关注各环节具体公告。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或“全国一码通”,以备考试前现场查验。
3.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17-3959513
附件:
1.宝鸡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宝鸡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岗位表.xlsx
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人社部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