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一中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的意见》(宁委发〔2017〕8号)、《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于2021年5月22日组织开展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1届应届毕业生)。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报考学校,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具备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课程成绩单。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计划详见《2021年宁德一中公开招聘硕士以上学历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
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现场咨询及确认报名
1.时间:5月22日(星期六)9点-12点。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3.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宁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5)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它证书、证明等。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二)组织面试工作
1.时间:5月22日(星期六)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3.面试方案(详见附件3)
(三)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附件4),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对新录用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公费师范生,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中位于前1000名的国(境)外大学毕业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3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4.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享受福建省引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
联系方式:宁德一中谢老师,0593-2822408,18650559213。
附件1.2021年宁德一中公开招聘硕士以上学历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需求计划表.xls
2.宁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3.宁德一中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方案.docx
宁德一中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