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2021年公开引进中学教师简章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学教师。
一、引进岗位计划及待遇
1.引进中学教师52名(详见引进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岗位性质及待遇。
(1)引进的中学教师暂不占编制,一经聘用,享受同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引进的成熟教师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放6万元租房补贴;其中获得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补贴30万元(不享受租房补贴);如用人单位出现空编,通过考核择优考虑列入编制管理。
(3)从国家统招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42所一流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院校”引进的一本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且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30万元;从211工程院校、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引进的研究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且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30万元。用人单位出现空编后,符合鄂前旗引进人才“绿色通道”条件的,通过考核择优列入编制管理。
二、引进中学教师的范围
1.面向全国公开择优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成熟教师;
2.面向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艺术类本科提前A)毕业生中公开择优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条件,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2.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户籍及年龄条件
1.引进的成熟教师岗位人员。须是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中学一线教学工作经历、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获得旗(县)级以上级别“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引进大学毕业生岗位的人员。
(1)应聘普通中学教师(含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国家统招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42所一流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院校、“211工程”院校、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艺术类专业须为本科提前A)以上学历,有相应学位证,主修专业对口(应聘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的须为通用技术或物理专业);户籍不限,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1月1日-2003年1月1日之间出生)。
(2)应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艺术类本科提前A)以上学历,有相应的学位证,主修专业对口。
(三)其它条件。
1.应具有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在被录用后2年内须取得相应学段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
2.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获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曾有犯罪前科,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鄂前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或试用的工作人员(辞职时间截止《简章》发布之日前);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的。
四、引进的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在唯一指定的官方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简章。发布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8:30至2021年6月10日17:30。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鄂托克前旗中学:杨老师(15924409481)
鄂托克前旗蒙古族中学:武老师(13847717278)
鄂托克前旗民族职业高中:张老师(15147777320)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学校:苗老师(15247731066)
2.方式及要求
引进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收取费用,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照4张。未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参加高考的考生须提供高考录取结果资料。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除本人签字必须手写外,其它信息一律为电脑填写,签署《参加鄂托克前旗公开引进中学教师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每位考生在同一所学校仅限应聘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在同一所学校应聘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引进资格。引进成熟教师岗位若无人报名应聘,该计划调整到面向大学毕业生引进岗位;若引进岗位出现空缺(无人报名)时,该岗位计划可调整到其它引进岗位。
(三)考试。
1.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内容为课堂教学展示,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其中应聘音乐、体育、美术、舞蹈教师和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技能测试占40分,课堂教学展示占60分。
2.应聘汉授教师岗位(包括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统编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用汉语授课;应聘蒙授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用蒙语授课;应聘旗蒙古族中学统编教材政治(道法)和历史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蒙古语言应用能力测试(30分)和课堂教学展示两种方式(70分)进行,满分为100分,蒙古语言应用能力测试考生现场抽取题目,完成蒙古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测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1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课堂教学环节,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示。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根据每个岗位引进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有1人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由引进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体检)。若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岗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1人应聘的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2.考察。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由旗引进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旗引进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旗纪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给予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试用。
1.拟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拟引进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引进的中学教师一经聘用,在六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准离开教学一线或调离任职单位,否则予以辞退;同时执行发放补助时所签订的服务期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引进和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鄂前旗引进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旗委组织部、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编委办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鄂托克前旗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旗教体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旗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引进事宜。
六、注意事项
1.根据《鄂托克前旗关于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要求,所有从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调整而调整)来(返)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14天抵达我旗,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2.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近期不要前往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同时在考试当天提供本人行程轨迹查询记录和电子健康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区,确保“亮码+测温+戴口罩”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区。
七、其它
本简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本简章由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局、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