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是一所培养高等财经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成为山西省在国家实施“双一流计划”(本科)和“双高计划”(专科高职)建设过程中唯一一所入选高校。学校建设了山西高校第一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第一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第一支国家级教学团队、第一位万人计划全国教学名师、第一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是山西高校目前唯一的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建校70年来共向社会培养输送6万余名财经专业人才,培养各类财经干部14余万人次,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不含2021年毕业的定向、委培生)。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岗位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前14天做好每日体温检测,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并在进校门时出示,如应聘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应聘人员请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日8:3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南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25号)体育馆。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一份。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的公章)。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部门的公章或单位公章(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研究生院的公章);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研究生院的公章)和硕士毕业论文(2021年毕业生提供毕业论文大纲或开题报告)。
(7)招聘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
(8)招聘岗位对工作经验有要求的,须提供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和企业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2019年、2020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时应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10)报考专技岗位11或13的,须提供执业医师或执业药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核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6.领取准考证
学校将通过官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时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笔试相关事宜参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7日内,登录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形式,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试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组织与技巧、专业知识的准确度、深度和广度、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与字迹、仪容仪表和教态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手续办理中或聘用后,如发现拟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四、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考务方面的问题等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人事部。
咨询电话:0351—6585938
监督电话:0351—6583321
学校官网:https://www.sxftc.edu.cn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