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细则》有关规定,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内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金华市机关婺江新村幼儿园 |
公益二类事业 |
幼儿教师 |
7人 |
金华市机关幼儿园 |
公益二类事业 |
幼儿教师 |
2人 |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志于幼教事业;
2.身心健康,具有幼儿教师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金华市区(金东、婺城、开发)幼儿园工作满2年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学历应届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年龄35周岁(1985年6月8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nhua.gov.cn)
金华市教育网(http://jyj.jinhua.gov.cn)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前,登录www.wjx.top/vm/mqTXZYN.aspx或扫描二维码报名,报名者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填写《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并将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提交材料清单见“报名人员须递交材料”)上传。2.报名人员须递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2)《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3)学历和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5)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6)荣誉和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7)应届毕业生提供《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8)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9)二年社保缴费记录。
(三)资格初审
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经资格审查,达到招聘计划数1﹕3开考,不足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时间:6月26日上午,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人员须递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面试包含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弹唱、跳、画、写,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市机关婺江新村幼儿园。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七)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应届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如未如期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监督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828693 0579-82475930。
六、考试成绩及公示查询
考试成绩及公示详见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nhua.gov.cn)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咨询电话:0579-89127957 13867969901。
七、其他
1.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园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0579-89127957)
八、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执行。
附件:《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