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缓解我市幼儿园师资紧缺压力,根据《瑞安市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瑞编〔2021〕13号)、《关于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瑞教公告〔2021〕10号)(以下简称《事业招聘公告》)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9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事业招聘公告》中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601)报名条件的,且按《事业招聘公告》中相关要求完成缴费确认的报名对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8个学前教育岗位共招聘97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招聘计划数等详见附件《2021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2021年6月15日9:00起至2021年6月21日17:00止,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图二维码,在弹出的链接内规范填报进行报名。
未完成《事业招聘公告》学前教育岗位报名缴费确认的,但报名参加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的报考对象,视同无效报名;完成《事业招聘公告》学前教育岗位报名缴费确认的,但未在上述链接进行选择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岗位并报名的报考对象,视同无效报名。
(二)笔试
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不再另行笔试,笔试成绩采用报考对象参加《事业招聘公告》笔试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上述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总成绩无效。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确定(招聘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名的岗位按2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含《事业招聘公告》学前教育岗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
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同分的,则同分者一起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含师范类),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以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信息为准。
(2)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
(3)学历证书。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历证书;2021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并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资格。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如《学科专业知识》仍同分的则另行加试。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入围考察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同分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通知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分部。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由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分部实行人事代理。每次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为3年,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制教师在同一所公办幼儿园服务期满6年后,须参加同年度市教育局组织的流动竞岗。
聘用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与保障
劳动合同制教师实行薪酬总量控制,原则上达到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的80%以上。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绩效奖励工资包括生活补贴、考绩奖两部分,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具体按《瑞安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非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四)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须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五)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相关栏目(首页->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附件:2021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瑞安市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