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第九师教育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促就业”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基层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和兵团《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1〕65号)文件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共计招聘20名教师,其中:团场幼儿园14名(161团4名,165团3名,167团2名,168团4名,170团1名);龙珍高级中学5名(高中物理1名,高中化学2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地理1名);职业技术学校1名(政治学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疆内外高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要求28岁及以下(即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招聘师范类专业、紧缺学科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采取赴疆内外高校开展校园招聘、专场招聘,采取“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十考察”的形式招聘优秀毕业生从教。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5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5日-7月20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6月5日-7月20日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5日前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高校就业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明确报名方式、岗位要求、招聘方式等。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的考生将报考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891408691@qq.com,现场报名的考生将报考材料交至现场报名处。
2.报考人员通过高校就业服务平台下载并如实填写《2021年度兵团第九师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院校出具的大学成绩单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
招聘工作小组依据报考人员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和现实表现情况,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如出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视情况组织加试。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在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四)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六)公示
第九师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九师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九师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
第九师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有关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第九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第九师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九师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01-3384235
13319011508、18799701975
第九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01-3384236
第九师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901—3384575
附件:
1.《2021年度兵团第九师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2021年度兵团第九师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第九师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