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2021年公办学校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在编教师5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0日至2003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沭阳县2021年公办学校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八)普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时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是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确保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普通高中招聘教师,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暂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应聘教师岗位,并承诺入职1-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本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沭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10日9:00-6月16日16:00。报名网址:http://www.zxbm.work:8002/Home/ExamHome?examid=00210602234222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0日9:00-6月17日16:0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沭阳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83690236。
3.陈述申辩。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10日9:00-6月18日16: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3690236。
4.缴费确认。缴费时间:2021年6月10日9:00-6月19日16:00。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5.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考试报名网站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沭阳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6月20日14∶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沭阳县教育局(0527—83690236)。
(三)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关注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生物、地理岗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相应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材料、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2)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2),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所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均须带笔试准考证。
2.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县教育局审核。
3.递补规则。经县教育局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县教育局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同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县教育局将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www.shuyang.gov.cn)上公布。
5.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长10分钟(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另加专业技能测试2分钟)。
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备课4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六)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县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人社局备案。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县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报县委编办办理事业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调出县外),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1.择业期规定。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2.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3.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以及相应教师资格证;除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各种证书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本简章由沭阳县教育局、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发布,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沭阳县教育局0527-83690236,沭阳县人社局0527-83595162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3690016
联系地址:江苏省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2号
联系人:李老师15050979825
附件1:沭阳县2021年第一批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沭阳县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