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核心能力,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6所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2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计划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技术等级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体招聘要求按《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年龄等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日(2021年6月15日);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至6月30日24: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形式: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一寸免冠电子照片,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3)等资料发送到相应的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核
由各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区人事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的形式为面试,采用模拟讲课及现场回答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开考比例为1:2,不足比例的核减相应的岗位数。考试采取百分制,成绩低于70分不予入围下一环节。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者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视同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考试成绩查询: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jhk.gov.cn)
(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在编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6年。
(四)招聘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咨询联系电话:0579-89155087、83183910
(六)监督举报电话:0579-82372600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金人员需提供近3天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对面试当日体温异常的,经现场医务人员核查后,符合参加面试条件的,可参加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应聘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相关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需求表.doc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