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招聘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的街道公办幼儿园。为选拔优秀的幼教人才,建立一支优质的教职工队伍,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兴东幼儿园的发展需求,现拟招聘教师6名、保育员3名、食堂后勤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方面疾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其他不宜从事教育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凡在职幼教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离职的除外)。
1.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条件:(1)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保育员岗位的人员要求:(1)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高中或相当及以上学历,如有学前教育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报考食堂后勤的人员的条件: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有食堂工作经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以上各岗位招聘人员同等条件党员优先。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凡符合招考条件的应聘者于2021年6月15日~6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携带下列材料到南通市通州区兴东幼儿园园长室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教师资格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7)其它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等)。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招聘委员会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招聘委员会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教师、保育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食堂后勤人员直接面试,由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招聘委员会统一组织。
(一)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教师笔试内容及权重:
(1)学前教育理论考核: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占70%);
(2)学前教育教材分析:幼儿园各年龄段的教学内容、各学科主要教学方法、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的分析等(占30%);
3.保育员笔试内容:幼儿保育知识。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
1.教师面试内容及权重:
(1)模拟上课(占45%);
(2)技能展示(占45%,三个项目各占15%):弹唱、舞蹈、画画。其中,弹唱、舞蹈为自选曲目,简笔画为指定命题作画;
(3)现场提问(占10%)。
2.保育员面试内容:现场提问,实际操作。
3.食堂后勤人员面试内容:现场提问,实际操作。
(三)总成绩计算
教师、保育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食堂后勤人员的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成绩将在兴东街道微信公众号及通州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然后由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招聘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招聘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成绩将在兴东街道微信公众号及通州区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由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20元;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聘用待遇依据兴东幼儿园相关规定执行(不提供住宿)。
3.本次招聘各阶段均实行有效递补。
4.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0606000
八、本招聘公告由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招聘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3-86563302、13901469202
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