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城区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实施方案公告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实现陆良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1〕5号)及《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结合陆良县城区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60名,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详见《陆良县城区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陆良县城区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实施方案》、招聘计划由县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及其他各招聘环节的信息,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发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以及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能力。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云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1年应届毕业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须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面试比例,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需按比例递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6月28日止。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干部人事科。
3.咨询电话:0874—6222912。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陆良县城区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学科并岗面试的岗位,报名时只填报报考岗位学科,具体任教学校待录(聘)用前组织选岗后确定。
2.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录(聘)用资格。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小一寸)及同版本电子照、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只收取复印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尚未认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3.报名时现场填写《陆良县城区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以扫描件报送)。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及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连接词的互换或连接词的增减,或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5.多个学历证书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6.报名及资格审核递交的复印件不予退回,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审核后告知。
7.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及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开考、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报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后报市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六、资格复审及要求
报名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采取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初审、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如果报名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两者不相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形势情况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本方案第五条第三项第2款内容提供所需材料,届时由考生按要求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同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并由用人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依次审核。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管理
1.资格复审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和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只对一份学历证书信息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或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试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特别严重的长期记录。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向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4.考生在报名前应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等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及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籍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复审不通过。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5.资格复审结束后,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七、面试
(一)本次招聘免笔试,须面试。
(二)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21年7月2日前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后并将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严格按1:2比例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四)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按规定向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或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五)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后由面试组织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六)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陆良县城区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
(七)面试成绩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布。招聘计划为1人或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若出现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九、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所属城区学校并岗面试的相应学科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选岗,选岗按岗位学科,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不选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并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向陆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邀请陆良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管理,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法〔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十一、重要提示
(一)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按要求正常参加报考;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报考现场参加报考,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报考点;
3.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报考现场参加报考,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报考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报考点;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报考期间,须自觉遵守报考秩序,与其他报考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考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陆良县教育体育局0874—6222912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082337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县监委派驻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4—6213572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