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0日9:00—6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0日11:00—6月25日11: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提报个人信息。
2021年6月24日16:00报名截止,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20日11:00-6月25日11: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缴费
面试缴费时间:2021年6月25日11:00-6月25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6月29日11:00-7月2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先缴纳面试费用,笔试入闱后再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具体缴费方式请于6月25日及时关注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缴纳考务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25日18: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364473409@qq.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0546-6382028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1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取消、核减计划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面试时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3)。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1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26日8:00-17:00,地点为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东营市烟台路99号)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先面试后笔试。
(一)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超过10:1的岗位,增加初选环节,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1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选形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选成绩不带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10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数5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参加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统一考试,各学科只考一科,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教育局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所招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安排,能够承担中小学支教援建任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东营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382028
监督电话:0546-6382088
附件:1.2021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2021年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x
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