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71号)文件精神和咸阳市教育局、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财政局、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咸阳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咸政教人字〔2021〕146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拟公开招聘特岗教师55名,岗位设置详见附表1。
(一)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适量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或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1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二、服务期限和范围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规定,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采用“陕西特岗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详见附表1)。具体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6月21日18:00。我县将在“长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wu.gov.cn)进行特岗教师公告、面试、体检、录用等信息动态发布。
(二)资格初审。6月15日10:00至6月24日18:00,县委编制、县教育、人社、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得更改。
(三)理论考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市特岗办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思想政治、体音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偏远山区县,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5日10: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1日。
(四)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市特岗办牵头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体检由市教育局按规定组织,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8月15日前全部完成。
(五)补录及签订合同。2021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23日前赴县教育局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特岗办可视实际情况确定补录事宜,首次补录工作应于8月30日前完成。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如期完成招聘计划。若首次补录未完成,可以按照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聘,保证招聘完成率。艰苦边远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二次补录工作应于9月10日前完成(该批次特岗教师到岗时间应不晚于9月15日)。9月25日前,县政府根据市级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一式4份。
(六)集中培训。县特岗办负责做好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尤其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应不少于10天。
(七)上岗任教。特岗教师按照县特岗办规定的时间上岗任教。
四、政策与保障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89号)文件规定,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高出中央经费补助部分由县区政府承担,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五、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县教育局(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区特岗办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非教育教学岗位。
六、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县政府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对留任后参加学历学位提升的,应予以支持。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七、网上报名系统注意事项
因“陕西特岗系统”只能按设岗乡镇填报岗位,不能具体到设岗的学校,请各位考生参照附表2进行报名。
附:1、《2021年长武县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2、《长武县2021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岗位表》
咨询电话:02934202819
长武县特岗办(代章)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