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等招聘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林州市户籍或林州市生源毕业生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264名、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36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1年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认定单位出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林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信;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林州市管理的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卫生系统“369”、“51111”人才工程人员等;
5、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6月21日至29日在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市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报名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红旗渠网)。报名分网上申报、提交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四个阶段。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8:00-7月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林州红旗渠网站,进入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要按照《2021年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上招聘的学科及资格条件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2)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3)招聘学科有专业要求的,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按照(附件1)专业要求报考。对专业和教师资格证有具体要求的,以附件1所列条件为准,有类别要求的,参照附件4《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摘录。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提交审核及缴费
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审核,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进行提交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日17:00时,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务必牢记。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各学科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语文、数学学科,可先在本学科内调整招聘计划),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学科招聘。如有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7月4日17:00时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学科,届时将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逾期未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在2021年7月14日至17日早8:00时之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为考生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将要使用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各100分。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2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加分
笔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有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4)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从河南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考试结束后3日内(工作时间)携带《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林州市旅发委大楼(红旗渠大道188号)二楼事业科,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林州市红旗渠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学科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及注意事项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人员需现场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包括: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②林州市外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④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未按时提交全部有关信息材料的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从报考同学科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由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人选和招聘学科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因面试缺考等原因学科形不成竞争的,该学科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相同时,优先招聘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学科缺额的,在同学科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相同时,优先招聘师范类院校毕业生。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个人档案)、函询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等全部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从报考同学科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红旗渠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采取自主择岗的办法确定(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2)。即按照择岗办法进行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择岗办法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排序,学科专业知识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相同时,优先招聘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岗位确定后,填写《林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林州市红旗渠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372-6166885(工作时间内)
咨询电话:0372-6166529、0372-6806205(工作时间内)
附件:
林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