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孙吴县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缓解孙吴县幼儿园急需紧缺教师的状况,充实师资力量,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孙吴县两所幼儿园拟招聘幼儿教师26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孙吴县城乡幼儿园和第三幼儿园均位于县城区内,均为公办幼儿园,属全额拔款股级事业单位,分别建园于2017年和2020年。主要职责是: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相结合,实现幼儿德、智、体、美等诸多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工作,通过基础和启蒙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工作等。城乡幼儿园校园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现开办幼儿大中小班共12个,招收幼儿308名;第三幼儿园校园占地面积近1万平方米,计划开办幼儿大中小班共12个,招收幼儿360名。
二、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教师26名,其中城乡幼儿园8名,第三幼儿园18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孙吴县直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限孙吴县行政区划内的户籍,户籍迁入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之前(含当日)。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29日至2003年6月28日间出生)
(五)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幼儿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九)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不得与2021年孙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兼报,需本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2021年毕业的考生如报名期间还未取得毕业证等报名所需材料,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在读期间有无影响毕业的违纪及其他行为的证明材料;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成绩合格但还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证书的考生,可提供当地教育局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
5、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7、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
项目生、退役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3年内笔试成绩县级岗位加10分,评为优秀等次另加2分的政策。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一次(项),不累计加分。
(1)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2)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流水、市级劳动就业部门及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3)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
8、填写《2021年孙吴县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2)
9、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为准(详见附件3)
10、报名费每人45元,支持微信缴费
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划定合格线,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至7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 午:8:30-11:00 下 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孙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门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456-7233148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成绩在孙吴县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相关事宜在孙吴县政府网站通知,请考生关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www.hljsunwu.gov.cn)通知公告栏。
1、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方面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合格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不足计划聘用人数2倍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100分,面式以微型课或说课(60%)和技能技巧(40%)的方式进行,技能技巧包括讲故事、弹唱、舞蹈、简笔画,每项1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可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2021年孙吴县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承担。
(四)考核
由县人社局及相关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2021年孙吴县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2021年孙吴县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由考生本人现场选岗,选岗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毕业生需于毕业时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且档案转回当地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毕业生应在2021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发放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时按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本公告由2021年孙吴县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孙吴县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1年孙吴县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
孙吴县幼儿园公开招聘
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2021年孙吴县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及相关表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