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实验中学补充招聘教师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实验中学是苏州市人民政府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由全国知名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委派团队进行管理,纳入华中师大一附中卓越联盟体系的公办中学。学校以培养未来世界的引领者为目标,以塑造强健身心、涵养卓越品格和培养关键能力为理念,全方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型全面发展人才。学校初中部拟于2021年借用吴中太湖新城吴郡小学校舍,于9月1日开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实验中学拟补充招聘教师10名。现将《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实验中学补充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所学的全日制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且成绩合格,并能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国内高校毕业的优秀应届研究生,须具有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为211或985高校全日制本科。
(2)2021年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3)2021年非师范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为985高校全日制本科(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非202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11或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相应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在职骨干教师,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1).具备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县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2).具有副高级教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地市级评优课一等奖、或地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
3).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称号、或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
注:报考音乐岗位的,应具有211、985高校或艺术类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体育岗位的,应具有211、985高校或体育类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附件1“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7月9日17:00。
报名人员可点击http://qywx.hsybyh.com/resume/13/send,或扫描报名二维码(见附件2),同时上传电子版个人简历(文件必须以“应聘岗位名+毕业学校+学历+姓名”命名)。
(二)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9日。
2.应聘人员可在7月9日后通过“吴中太湖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
2.本次招聘笔试各科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职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按本公告的规定补报其他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②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③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④吴中区在编教师、年金制教师(含太湖新城合同制教师)。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资格复审及考试
1.由招聘单位发送笔试通知邮件,明确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2.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可通过“吴中太湖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
3.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时,面试人选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对进入面试人选所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方可发放面试准考证。
6.面试采取试讲(按占比70%计)和综合面试(按占比30%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和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70%计),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亦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试讲、综合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7.总成绩将在“吴中太湖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或“东吴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及管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报到等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至吴中区教育局档案室。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解决。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中太湖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或“东吴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吴中区教育局和太湖新城吴中管委会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的教师按“太湖新城合同制教师”进行管理,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录用教师应当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合同。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拟录用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考当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考生须提供过去14天内行程轨迹,且当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吴中太湖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361373。
八、本《公告》由太湖新城吴中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988382,0512-68360973。
附件:1.《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实验中学补充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招聘报名(二维码)
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