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2017年地方编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编委文件精神,2017年天门市将面向社会招聘200个地方编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体岗位见公告)。
2017年天门市地方编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 | ||||||||||
学段 |
岗位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小学 |
120 |
25 |
30 |
15 |
25 |
10 |
15 | |||
村小 |
50 |
15 |
10 |
5 |
5 |
5 |
10 | |||
初中 |
30 |
10 |
8 |
7 |
5 |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天门市地方编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最高学历为专科的只能报村小教学点),其中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资格初审时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及大学学籍证明,7月31日前需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及步骤
天门市2017年地方编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天门市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招聘程序及步骤与省新机制教师招聘考试相同。
(一)网上报名(见公告)
(二)统一笔试(见公告)
(三)组织面试(见公告)
若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不核减岗位,最后由市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是否录用。
(四)组织考核(见公告)
(五)组织体检(见公告)
(六)网上公示(见公告)
(七)审批聘用(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