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连云区教育局决定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区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yun.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九)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每人每年总费用不低于5万元,由区财政负责拨付,并建立管理考核和逐年增长机制。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区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连云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2021年7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2021年7月17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18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19日每天的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缴费确认:2021年7月14日9:00—2021年7月17日9:00。
第二阶段缴费确认:2021年7月19日8:00—2021年7月20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区教育局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518-82323873。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8-81888083(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区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原报名平台查询区教育局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同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才服务中心(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B区102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21日—7月22日登录原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1888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区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统一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6.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参加,被委托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报考人员手写的委托证明及报考人员相关复审材料。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演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演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2.面试内容:
(1)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地点、内容等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区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人社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录用为编外幼儿园教师,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2310765。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1888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区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表.xls
连云区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