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学科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道德修养,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合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指1990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指1985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指1980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三)生源地(被高校录取前户籍所在地)为温州市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在温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五)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7月24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9:00—7月24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7月25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注册并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规定时间之外,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要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为确保再次报名时间充裕,建议报考人员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并密切关注初审结果。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要于7月26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二)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4日9:00—2021年7月25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5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88639801,并通过电话确认是否发送成功,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故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的,要于7月25日18:00之前申请使用其他支付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计划数调整和改报名
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
同一岗位需求数为1-2人开考比例(岗位需求数和缴费确认人数之比)为1:3,需求数为3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为1:2,缴费确认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27日10:00起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第一轮考试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第一轮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根据岗位不同,第一轮考试分类进行专业笔试或技能考试,满分100分。
1.专业笔试
时间:2021年7月28日(周三)上午9:00—11:00
第一轮专业笔试的岗位分专业进行笔试(具体见岗位一览表),笔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专业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考试
第一轮技能考试的岗位(具体见岗位一览表),主要考查本岗位专业技能水平。技能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时间、地点、方案另行公布,详见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
(六)资格复审
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
地点: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温州市教育局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报考人员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为1-2人的,按每个岗位1:6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为3-4人的,按每个岗位1:4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为5-8人,按每个岗位1:3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为9人及以上的,按每个岗位1:2.5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四舍五入);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开考岗位实际参加第一轮考试人数低于或等于上述比例的,全部列为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岗位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的《2021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021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还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须所在院校或当地教育部门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但最迟要在2021年8月15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否则不予聘用。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温州市内民办学校人事代理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
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而空缺的名额,由该岗位参加第一轮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要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七)第二轮考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第二轮考试,报考人员须携带第一轮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根据岗位不同,第二轮考试分类进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或专业考核,满分100分。
1.模拟课堂教学考核
教师类岗位进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为6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2分钟。
2.专业考核
非教师类岗位进行专业考核,主要考查本岗位知识的掌握、理解、运用和实务操作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方案另行公布。
(八)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第一轮考试为专业笔试的岗位,第一轮考试成绩占30%、第二轮考试成绩占70%;第一轮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第一轮、第二轮考试成绩各占50%。各轮考试分数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在报名系统内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
教师类岗位第二轮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非教师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入围,不得聘用。
(九)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入围体检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第二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两轮成绩均相同,将另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十)择岗
报考岗位属某一具体单位的,报考单位即拟聘用单位,无需择岗。报考岗位属多家单位联合招聘的,由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数1:1确定择岗对象,择岗对象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第二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第二轮考试成绩也相同,按抽签结果决定择岗顺序。现场择岗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择岗而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替补,如需替补,由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考核、公示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社保网、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未通过公示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拟聘用对象通过公示后要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的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招聘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方可辞职或按有关规定申请调动到其他单位。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2021届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2021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及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三)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岗位,不能在2021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不予聘用,不再递补。岗位要求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四)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六)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有关公告详见温州教育网:edu.wenzhou.gov.cn;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zhrss.gov.cn;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286875。
(七)考生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温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