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点军区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点军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4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部分岗位招聘人员由组织、人社及主管部门统一分配到区直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点军区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点军网(http://www.dianjun.gov.cn/)发布《宜昌市点军区2018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每个岗位的具体报名地点见《点军区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3.报名要求: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4.报名须知: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点军区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点军区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缴纳考试费100元。为便于联系,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
5.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6月22日(8:30—11:30,14:30—17:30)到各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相关要求
1.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须达到1:2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并在宜昌点军网公告。
2.根据鄂人社发[2017]2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点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一天提交给宜昌市点军区人社局人事人才管理科(点军区五龙阳光安置小区商业C栋1058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参加专项招聘“点军区服务期满且在岗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上午。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部分特殊岗位按招聘岗位职数不低于1:2)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其名单在宜昌点军网公布。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证明,注明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职业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试1份。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为:《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
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3.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资格审查情况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招聘岗位职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
(2)岗位核减。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也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笔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宜昌点军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公示。考核结束,由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区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宜昌点军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在点军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正式毕业证原件后聘用。
四、相关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点军区2018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执行。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公平。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并将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纪违规现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监督电话:0717—6671500。
2.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规定处理。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咨询电话:0717-6672026、6673373及附表中各单位咨询电话。
附:
2.点军区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点军区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点军区委组织部
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