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补充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职业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峡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备案,峡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充公开招聘编外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表1),现将有关招聘流程公示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貌端庄,身心健康,无口吃;
6.安心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7.年龄条件:不超过48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应届毕业生须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专业等级证书。
二、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具体要求见《附表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报名截止时间:7月25日17:30。
(二)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者将报名表、学历证书(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就读学校开具的能如期毕业证明)、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含二维码)、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xjzx190@sina.com。对符合条件参加面试的人员会电话通知面试。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结束后试讲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就读学校开具的能如期毕业证明)等符合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
(3)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试讲及实操
(一)时间:2021年7月29日上午8:00—12:30(考生7:30前到达考点)。
(二)地点:峡江县职业中专(峡江新县城玉峡大道28号)
(三)试讲时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四)试讲比例:按招聘岗位1:2进行试讲,如果出现达不到试讲比例开考的学科,为了保证秋季正常开学,考虑到职业教育的特殊性,仍然继续开考,但考生试讲成绩没有达到70分及以上成绩,则不入闱体检,如果招聘岗位出现并列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书、学历、年龄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五)试讲:
(1)文化课教师:试讲内容为高一相关学科。试讲前45分钟向试讲者明确试讲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讲,当场公布试讲成绩。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
(2)专业课教师:试讲及实操内容为各专业相关学科。试讲前45分钟向试讲者明确试讲及实操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讲及实操,当场公布试讲及实操成绩。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实操30分钟。
五、体检、聘用方式、管理与考核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
根据试讲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出具毕业学校关于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证明,历届毕业生出具原工作单位或居委会关于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聘用方式
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聘用。
(三)管理与考核
招聘教师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每学年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辞退。
(四)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3000元/月,享受一年七节工会福利(300元/节日)、考勤奖、课时津贴,担任班主任教师享有班主任津贴,工资可达4000元/月。享受五险,寒暑假享受基本工资。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咨询电话:
峡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5770686102(办公电话)
附件:峡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编外教师招聘岗位表
附件:峡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峡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补充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附件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