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http://hrss.zhenjiang.gov.cn/ks/)查询。根据公告规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技能测试,不足3倍比例的,成绩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技能测试。入围人员须参加集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内容:报名所应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面向扬中市2021届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师范生,报考人须提供与扬中市教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面向扬中市2021届省免费男幼师,报考人须提供与扬中市教育局签订的《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师范生还需提供需提供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1.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若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档案保留单位证明材料,并现场签订“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2.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含试用期)取得符合学科和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书》、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3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扬中市教师发展中心(扬中市绿扬路59号)研训楼二楼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的资格,并依据缺额情况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线内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考生在资格复审当天进入复审区域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参加资格复审。“苏康码”非绿码以及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扬中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11—88323215。
扬中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