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海市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小学(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开学前有关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7〕59号)有关精神和学校发展需要,现将2021年临海市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临海市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拟调入的市外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教坛新秀,县级教学大比武二等奖及以上,县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年龄可相应放宽5周岁,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及以上。
3.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二)应聘教师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教坛新秀称号;
2.获得县级教学大比武三等奖及以上、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学业务荣誉(所获教学业务荣誉的学科应与应聘岗位学科相一致);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曾获系(学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荣誉;
4.相应学科的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
5.担任学校(中心校级)相应学科教研组长两年及以上。
三、选聘岗位、人数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合计 |
人数 |
1 |
1 |
1 |
1 |
4 |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13958576521。
3.报名办法: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相关证明及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一寸近照1张。
(二)考核
考核总分100分,分为课堂教学水平考核和平时业绩考核。课堂教学水平考核采用模拟上课(含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80分;平时业绩考核主要包括取得的业务荣誉、专业技术职称及平时教学业绩,总分20分。考核总分低于70分者不聘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师德考察
按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选聘岗位数确定师德考察对象,师德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用名单在临海教育网公示7天,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最后由学校正式聘用。
五、优惠政策
1.在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工作的教职工享受农村教师任教津贴。
2.2027年前进入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工作的教职工,在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工作期间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另行实施激励措施,包括教职工交通费补贴、岗位津贴和教育教学业绩奖励,人均每年不低于3.5万元。(具体激励措施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另行制订)
3.名优教师服务津贴。各级名优教师在2027年前进入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工作并连续服务5年及以上的(需签订服务协议),在服务期内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再按以下标准发给服务津贴:省特级教师每年4.5万元;省教坛新秀、地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每年2.5万元;地市级教坛新秀、县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每年1.5万元。
4.在哲商小学头门港分校连续工作满8年、师德考核优秀、教学业绩突出且获得临海市级及以上教学大比武、优质课荣誉的教师,视同哲商小学教师,可以直接交流到城区各小学工作。
5.学校提供公寓式宿舍(可拎包入住)。
临海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