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1年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发表者: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于2021年07月23日09:12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华附中湾区学校招聘编外教师1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坐落于人才云集、名师荟萃的广州市天河区,是广州市教育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由清华附中参与筹建并负责运营管理的公办12年全日制学校。学校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开学。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作为清华附中在广州新办的分校,将秉承清华附中“育人为中心,学生为主体,为了每一个学生个性自由全面的发展”的教育理念,持续探索学生个性化培养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守办学的初心,逐渐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及小学、初中、高中多种衔接贯通培养的办学模式。学校致力于办一所具有中国风骨、流淌清华血液、传承百年精神、适应未来发展、拥有国际品质的新百年名校,办一所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为此,学校热忱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拥有教育理想与激情的教师加入。
二、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语文、数学、物理、英语、政治、历史、计算机、生物实验、劳技教师共12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1年编外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合作,执行力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社会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生须承诺在毕业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终止聘用)。
3.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采录编经验的教师优先录取。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面试(说课/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本人到清华附中湾区学校(广州市天河区天坤路二路99号)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如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减招聘职位数或取消该岗位。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本人须提供《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1年编外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并亲笔签名)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打印纸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1年8月5日(星期四)在天河教育在线(www.gzthedu.cn)公布。
(二)结构化面试
1.时间: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2日
2.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据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说课/试教)。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说课/试教)。
3.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免结构化面试直接进入面试(说课/试教),其面试(说课/试教)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三)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17日,
2.面试(说课/试教):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3.按结构化面试、面试(说课/试教)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说课/试教)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专业能力测试,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名单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河教育在线(www.gzthedu.cn),并保持电话通畅。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天河教育在线(www.gzthedu.cn)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水平参照广州市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工资待遇水平;
(二)可提供集体宿舍或人才公寓。
七、其它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考工作。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或面试当天须持身份证、“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和《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配带一次性口罩,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或面试。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天河教育在线(www.gzthedu.cn)公布或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五)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未能按期取得本公告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
咨询电话:13060941023,咨询人:黄老师;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清华附中湾区学校。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