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2021年琼中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中小学教师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处理期限未满的;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曾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本县特岗教师和在编在岗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时间和方式
(一)信息发布与报名
1.信息发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在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发布。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220
4.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9:00至2021年8月9日12:00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后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件照片(2寸)
(5)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内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8月9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1年8月9日17时准时关闭,2021年8月9日12时后不在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6)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考生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登录相关网站进入个人信息界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时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 +面试成绩X40%。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分为两科,按《教育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计算笔试综合成绩。
①笔试内容以教育公共知识为主,主要考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知识分小学、初中等相关学科,重点考查考生适应中小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录。
查询笔试成绩,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琼中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查询笔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
④笔试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县教育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制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以设岗学校招聘岗位为单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放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按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2)资格复审时间、地址以公告为主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2021年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留存,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
4.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说课+答辩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学科教学基本功。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人员名单在琼中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公告,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1)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将在琼中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2)面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以公告为准。
5.体检与考察。县教育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有关规定程序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和函调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对象须向县教育局提供学历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无犯罪证明和计生证明由考生书面承诺本人无违反情况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四)人员聘用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的顺序择优聘用。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的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低顺序排列,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相同是地,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并在公示期内依次递补。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定的意见》,聘用前后县教育局将查询审查聘用人员有无性侵违法犯罪信息。
4.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无异议,由县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聘用的中小学教师属我县在编教师,工资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其它福利按规定纳入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应有的保障待遇。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的全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98-86226605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6650202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