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政府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4人。其中,教育类岗位200人,卫生类岗位47人,综合类岗位27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教育类岗位(200人):
高中教师29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6人。
初中教师61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7人。
小学教师104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65人。
幼儿园教师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
定向招聘小学教师3人。
卫生类岗位(47人):
邯郸市第四医院6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人。
卫生监督所3人。
疾控中心15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6人。
妇幼保健院5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
中医院7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
峰峰中心卫生院2人,和村中心卫生院2人,义井镇卫生院2人,大社镇卫生院2人,新坡镇卫生院2人,西固义乡卫生院1人。
综合类岗位(27人):
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1人。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
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2人。
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5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人。
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1人。
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8月2日。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8月2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所有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教育类岗位: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幼儿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学前教育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定向招聘岗位(峰峰矿区和村小学、彭城小学、响堂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1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志愿服务证或教师服务证书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1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卫生类岗位:
(1)邯郸市第四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其中,邯郸市第四医院不限“高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中医院: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护理岗位除外)。麻醉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3)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药学、针灸推拿、护理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临床医学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4)乡镇卫生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护理岗位除外)。
以上护理岗位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各岗位毕业证书专业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3、附件4。
综合类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要求详见附件5。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zp.hebyac.com。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8:30至8月6日17:3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7日17:3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先进行“用户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表、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和提交审核等报名工作。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注意: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17:3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行缴费,在考试结束的7天内,到峰峰矿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两科共同组成,综合岗位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教育类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卫生类和综合类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4.报考教育类人员须同时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报考卫生类人员按岗位要求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验证,但必须在考察环节前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志愿服务证、教师服务证书、退伍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报考同一岗位题目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教育类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学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相应的专业素质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等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个人信息,按照试题要求回答问题,不得回答与考试无关的内容。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教育类岗位说课内容、卫生类和综合类岗位面试试题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或考试机构确定面试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教育类各岗位说课内容确定后,于面试前3天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面试现场不安排备课。
6.面试打分。打分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岗
对教育类和卫生类的乡镇卫生院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或单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或单位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或单位,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或单位,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和单位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峰峰矿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招聘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区人社局0310-5182288
区教体局0310-5193106
区卫健局0310-5182343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0310-5182227
以上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咨询。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峰峰矿区政府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教育类).xls
2.峰峰矿区政府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岗位情况表(教育类).xlsx
3.峰峰矿区政府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卫生类).xls
4.峰峰矿区政府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岗位情况表(卫生类).xls
5.峰峰矿区政府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综合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