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91号)和《关于印发灌南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灌政办发〔2021〕6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灌南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28名,县统一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南县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灌南县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http://zz.guannan.gov.cn/gnjyj)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八)2021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九)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参照所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与招聘单位按照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正常管理考核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6日09:00--8月9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8月6日09:00-8月9日18: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灌南县教育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3222525。
(二)网上确认
1.灌南县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灌南县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南县教育局107室(灌南县人民东路9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布)。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灌南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灌南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8月10日09:00-12: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灌南县教育局申请,经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初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学方面的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灌南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教育专题网站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南教育专题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内容: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内容,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为100分。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须有相应的教案,应聘者不得与评委互动,时间不超过8分钟,教案质量纳入评分。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灌南县教育局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灌南县教育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灌南县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南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灌南县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的资格。
八、选岗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考试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备案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灌南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36689。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灌南县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灌南县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选岗表.xls
灌南县教育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