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万宁中学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名学科骨干教师公告(1号)
海南省万宁市万宁中学创办于1925年,原名万州学堂,位于万宁市中心城区,是一所全日制完全中学,占地10.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3万平方米。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2015年1月晋升为海南省一级乙等学校。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全省文明校园、全省青少年科普示范学校、全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海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万宁市万宁中学秉承“为人生奠基求终身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厚德博学远志笃行”的校训精神,励精图治,砥砺前行,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业绩。刘德义、夏治冰、官娇丽、陈文豪等先后考入北京大学,许乃中、刘琼冰、卓启芳等先后考入清华大学,9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建设培养了近5万余名优秀人才,全校师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谱写万宁中学新的辉煌。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高中学科骨干教师10名,具体科目及人数为:高中语文2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2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历史2人、高中地理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国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且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含万宁市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2)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从事相应学科教学5年以上,现仍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3)具备高级职称者男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获得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男至52周岁,女至47周岁。本次引进中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2.学科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曾被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或本专业教科研成果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等部门评为一等奖。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4.其他要求:
(1)海南省内万宁市外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应出具所在单位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报名,省外教师除外,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2)所有应聘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海南省内万宁市外人员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可提交承诺书,承诺最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上述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享受待遇
(一)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
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8年。调入我市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我市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二)解决住房、家属就业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本校为招聘的骨干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并配备桌椅、床、厨具等基本生活用品。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优先安排购买本市政策性住房。所招聘的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市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并对其配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调入本市且聘期在8年及以上、户籍已转入我市的招聘骨干教师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照本省有关政策落实。招聘的骨干教师(含调入本市工作的配偶),调入本市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本省的相关规定衔接。
(三)安家费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凡签约8年以上(含8年)者,发放安家费,在正式调入或入编后一次性发放。其标准为25万元,特级教师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
如服务少于8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8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若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未装修,政府可按原价回购;若已进行装修或改动,政府不再进行回购,相关人员按照离职当时房屋市场估价补交差价款给政府。
(四)引进学科骨干教师补贴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前8年发放引进教育人才补贴,按每个学年度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的不发放。补贴标准为:考核优秀者5万元,合格者4万元。
前8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放引进教育人才补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陆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或万宁中学校园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依据公告要求如实填写《万宁中学2021年骨干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完后连同简历发送至邮箱:501281348@qq.com。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个人简历须包括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或社保卡
②教师资格证书
③最高学历证书
④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⑤个人综述报告
⑥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教科研等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挑选最主要荣誉上传即可,原则上不超过10项,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⑦与报考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可上传最多5个证书图像或文件,分别上传: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承诺书、工作经历(须写明原任职务及起止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同意报考证明等(如某项有多页,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海南省内万宁市外应聘人员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万宁中学2021年骨干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否则报名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材料复审结果为准。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二)资格初审
1.由万宁市教育局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要求一次性提交报名材料,影响资格初审或综合评定的,后果自负)。资格初审中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2.由万宁市教育局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报名材料综合评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资格初审及综合评定结束后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和万宁中学校园网予以公告。
(三)面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1.万宁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入围面试应聘者进行面试。对学科骨干教师的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将按学段学科由专家组报市教育局同意后设立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达到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入围业绩材料评审,其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
3.应聘者面试前须提供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的《万宁市万宁中学2021年骨干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科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荣誉证书(根据需要还须提供任职学校荣誉称号文件等证明材料)、各类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业绩材料评审
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入围业绩材料评审,由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业绩材料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1.以应聘者综合成绩为依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业绩材料评审50%,综合成绩折算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依综合成绩高低按相关程序进行岗位选择和调剂后,按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万宁中学网站公布。
2.对学科骨干教师人选的考察注重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等。
3.对学科骨干教师人选考察通过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档案或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者将取消录用资格,考察贯穿引进全过程。
4.考察和体检后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万宁中学网站公布。
5.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进行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万宁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及时报送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万宁市万宁中学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批准同意而未能如期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3.所聘人员按万宁市最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所有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我省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李老师13876232687。
附件:万宁中学2021年引进骨干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docx
万宁市教育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