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召县面向县外引进教师工作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教师紧缺问题,解决部分教师工作、生活困难,稳定教师队伍,拟面向县外引进南召籍在编在岗教师到我县缺编中小学任教,方案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聘、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南召县范围外,现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在编在岗的南召籍教师(含夫妇一方是南召籍或夫妇一方现在南召工作)。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品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优良,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中小学校一线任教,任教时间满一年以上。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高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或“双一流”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初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专科;小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及以上;幼儿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以上人员,需具有相应或较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
5、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教学成绩优异,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现象。
6、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服从工作分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引进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学校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4、违反师德师风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引进程序
(一)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8月5日(周六周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教体局人事股。
报名电话:66923902。
提交材料:凡符合引进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包含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从教主要业绩、回乡从教志愿、意愿任教乡镇(学校)、服从分配等内容,并由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同时,现场填报《南召县引进中小学教师申请表》,上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交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配偶是南召籍的需提供,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等)、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证网上验证报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县编办出具编制管理台账中显示本人在编情况页面的复印件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个人信息表(均加盖编办公章)、本人入职(考录)文件(复印件加章)。
(二)资格初审
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组织面试
引进人员需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素养、课堂组织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四)组织审核与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组织审核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工作。重点到所在任教学校,考察其工作表现、担课情况、教学业绩等,到所在县市区编制、教育、人社部门审查该同志档案,审核学历、职称、年度考核、获奖情况、招聘档案、入编情况等。考核组根据考察情况,出具考核报告,提出调回建议。根据考核组的建议,由县教体局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联审后,提交县编委会审批。
四、调动安置
(一)办理手续
引进教师获得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个人配合相关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二)分配工作
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县教体局工作分配。根据学校缺少学科教师情况,结合个人志愿,将引进人员分配到乡镇缺编学校(幼儿园)或高(职)中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引进工作期间,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通知不到或未按通知要求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召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召县公开引进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