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层次结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南沙区实际,决定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共涉及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的12个岗位,包括:语文教师3名、数学3名、英语教师4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
二、报考人员范围
(一)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往届生”)。
(二)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港澳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员范围;
7.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截止之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同时有三年及以上初、高中毕业班教学经历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附件1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本科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3.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还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4.语文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科目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应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如不能提供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的证明则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
5.报考人员须有初三或高中1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且报名时在普通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6.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在拟聘用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和/或解聘的;
5.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面试环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暂定为2021年8月7日9:00时至8月8日24:00时止(如有延迟另行通知)。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报名,即使报名成功最终也将不予聘用。
(2)应使用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时须上传资格审查目录中(附件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5)报名时须上传手写签名的《承诺书》扫描件(附件5)。
(6)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考试确认时间待定,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1.时间:具体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公众号的通知为准。
2.考试确认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免考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公众号的通知为准。
2.对象:打印准考证的所有考生。
3.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学科知识,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等。
4.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长60分钟,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含免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资格初审。
5.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免笔试。
(五)资格初审
1.时间:具体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公众号的通知为准。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
3.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进入资格初审环节。
4.资格初审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携带附件2所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初审的,否则不予通过审核。
(2)报考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初审。
(六)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公众号的通知为准。
2.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3.面试包括无领导小组面试与无学生授课两个环节;无领导小组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生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合格考生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进入无学生授课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专业授课环节。无学生授课包括备课与授课,授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七)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无学生授课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按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免笔试人员学生授课成绩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八)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原所在单位或学校开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证明原件。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不予聘用。
3.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九)体检
体检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初次体检费用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由其本人负责承担复查体检费用。
1.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经指定医院认定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2.需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4.经指定医院认定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聘用。
(十)签订劳动合同
与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24年8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体检与资格复审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试用期满前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试用确认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三)编外聘用制教师的薪酬待遇参照南沙区同等职称事业编制教师的标准核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四)南沙区教育局将使用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机制,具体奖励办法由南沙区教育局根据每年考核结果另行确定。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凭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经报考人员本人签名的《报考人员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二)从考前14天起,报考人员每日在健康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并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校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八、注意事项
(一)南沙区教育局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均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户口迁移、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户随迁及未成年子女在区内入学等事宜。
(二)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的工作岗位安排。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受聘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参照《公务员聘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5年禁止报考我区教师岗位的惩处。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的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六)关于招聘岗位以及相关报名和考试的疑问,请在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0-39392983
监督电话:020-39392987
联系人:林老师,徐老师
九、广州市南沙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对本公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附属南沙中学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岗位表.xls
2: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附属南沙中学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docx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1).xls
4: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附属南沙中学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