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教集团2019年招聘集团工作人员公告
合肥幼教集团由合肥市政府全权委托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目前与政府合作承办公建公办幼儿园。为完善集团人事组织架构,推进集团工作的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合肥幼教集团2019年拟招聘集团工作人员12名。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养好,无不良记录;
(三)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擅于沟通与协调,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四)符合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详见附件1:《合肥幼教集团2019年集团工作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公布网址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hfpec.edu.cn/)。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资格复审
(一)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8日8:00—10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法
所有考生下载填写《合肥幼教集团2019年集团工作岗位招聘申请表》(见附件2),于10月20日17:00前将表格填写完整后重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格式,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邮箱为:hfyjjt@hfpec.edu.cn。
报名确认截止后,每个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有效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考有效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于10月22日(8:30—16:00)带好以下材料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报告厅(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工作岗位招聘申请表(纸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与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不退),两张一寸照片。
2.复审合格者将发放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个人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个人总成绩的60%;两项成绩合成后,为考生本次考试的最终成绩。
1.笔试科目:
科目一:综合知识测试
科目二: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6日(周六)8:30
笔试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一楼自修室
2.面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参加的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该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确定考察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考察
由合肥幼教集团成立考察组,按照岗位职责要求,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有效递补一次。
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察资格: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分尚未解除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没有结论的;有影响任职的其他问题。
(四)体检
1.考察合格人员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标准》、《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2.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有效递补一次。
(五)公示、报批及录用
1.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3.符合招录条件且考察体检合格者,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为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1.选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其聘任资格,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
2.正式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合肥幼教集团工作人员工资绩效发放办法》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3.选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
0551-62535820、62535824(咨询)
0551-62520108、62535817(监督)
七、本公告由合肥幼教集团负责解释。
合肥幼教集团
2019年9月27日
附件1:合肥幼教集团2019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合肥幼教集团2019年集团工作岗位招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