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安排,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引进优秀青年人才7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济宁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引进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应聘人员凡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管理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8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0日11:00-8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jkq.jining.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8月12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8月10日11:00-8月13日16:00
引才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引才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应及时打印《2021年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高层次人才(教育类)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结束后,引进工作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材料:(1)《2021年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高层次人才(教育类)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2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以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院校及专业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组织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被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年度引才计划总量和单位编制限额内,社会事业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经商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留用。留用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高分先选的原则,推荐到其他学校双向选择、调剂安置。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调剂人员,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一)此次引才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jkq.jining.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6981097
附件:
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教育类)引进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