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河曲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切实加强我县乡村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我县干事创业,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63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单位26个,名额共63名,具体单位、名额和岗位等详见《河曲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2.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30日至2003年8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放宽到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30日至2003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4.资格证要求: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教师岗位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生岗位须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8.忻州市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引进人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公告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shanxi.gov.cn)、忻州组工网(http://www.xzzgw.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qu.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提交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压缩文件)至河曲县委人才办邮箱:hqxwrcb@163.com。咨询电话:0350-7222525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10日24: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报名所需资料:近期证件照(电子版2寸蓝底照片),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河曲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
4.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引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引进单位负责解释。
资格初审结果由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12:00至2021年9月10日24:00前登录原报名邮箱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四)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为1:1的,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1,不达1:5的岗位,通过面试,按照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报名人数达到1:5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引进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按照引进名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1:1的,要相应核减引进名额,使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达到1:1,如引进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1的,取消该引进岗位和名额,并在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qu.gov.cn)公告。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达到1:5岗位的考生,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河曲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六)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引进名额1:5的岗位,进行笔试环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疫工作。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报名人数为1:1直接进入考核的考生,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数超过1:1,不达1:5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前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数达到1:5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qu.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认证的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若通过资格复审,进行面试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名额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在各引进人才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八)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讲课时间15分钟。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用时10分钟。
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00%,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直接面试的考生,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引进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只面试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不达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有笔试成绩的岗位综合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不达6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qu.gov.cn)公布。
(九)考核
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可采用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评价或实地调研了解等方式进行。
(十)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异地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考核考察结果在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qu.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引进岗位、引进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十二)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凭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聘用文件办理入编、入职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予以解聘。
引进人才单位和引进的人才在聘用合同书中要明确引进人才需服务期满6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待遇
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在聘用期间,在应发事业单位正常工资的基础上,额外发放每人每年10000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20000元,享受期为6年。服务期内擅自离职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六、监督检查
本次引进人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河曲县纪委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咨询电话:
河曲县委人才办0350-7222525
河曲县教育局0350-7222138
河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0-7222142
监督电话: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0-3333625
中共河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350-7212388
附件:1、河曲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1).xlsx
2、河曲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