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邹平市教育系统第二次选聘高层次学科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等规定,经邹平市委、市政府同意,邹平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高层次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1.选聘岗位:计划选聘中小学教师2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2.选聘范围: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2.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使用的学历、学位应有对应关系。具备岗位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海外留学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5.应于2021年9月1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1年9月1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须持有符合条件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1年9月10日前取得。
邹平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9:00—9月13日17:00。报名步骤为: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点击相应报名入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在同一个报名时限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1年邹平市教育系统选聘高层次学科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已参加工作毕业生的《报名表》由现工作单位盖章。《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有关材料。①《报名表》。应聘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JPG格式)上传。不能盖章的,要作出说明(由本人手写,说明具体原因)并扫描(JPG格式)上传,如进入考察范围,要在考察前进行完善。报名人员未于9月13日17:00前上传《报名表》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JPG格式);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JPG格式)或电子版认证书;④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JPG格式)。⑤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版,JPG格式)。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9月10日9:00—9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3.面试评议
面试评议时间:2021年9月19日上午9:00
面试包括现场回答问题和试讲两部分,时间共计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现场回答问题占20分(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试讲占80分(面试试讲前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用教材:高中岗位使用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初中岗位使用初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小学岗位使用小学相应学科现行教材。考生不准自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内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面试评议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
4.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开展实地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考察过程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学校(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5.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选聘资格。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试评议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根据面试评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商中共邹平市委组织部、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4268073
附件:2021年邹平市教育系统第二次选聘高层次学科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