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我校推出145个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等11个学院和浙大城市学院怀卡托大学联合学院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3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经、管、法、工、理、医、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毗邻京杭大运河,柳青水秀、波光鹭影,自然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先进。学校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延伸浙江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名城名校资源优势,加快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5215高水平人才汇聚计划”为牵引,不断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致力于建成特色鲜明、质量优秀、充满活力、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计划
2021年下半年我校拟从145个岗位需求中招聘70人,按考试先后顺序招满即止。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本招聘计划2021年度内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详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现任职证明,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和影响)发至设岗单位招聘邮箱进行报名,由设岗单位负责资格审核。简历内容应包括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间不间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负责的科研项目或临床诊疗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清单。请在应聘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专任教师+姓名+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用教学、学术能力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为试讲或学术报告及现场答辩。由设岗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聘任委员会组织专家听讲并作出评价,再报学校审议。根据考试评价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我校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专任教师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按规定享受专职教师待遇外,学校还提供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的相应待遇。目前学校提供的高层次引进人才政策可参见我校网站。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
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571-88284389
邮箱:zhaopin@zucc.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zucc.edu.cn
招聘网站:http://zhaopin.zucc.edu.cn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88285768
附件: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xlsx
浙大城市学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