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和吕梁市委组织部、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吕人社函〔2021〕13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这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体年龄及学历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6名,其中不包含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人员,服务基层岗位人员14名,具体岗位、数量、条件详见《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方式
1.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通过直接面试确定人选。
1.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
2.其余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文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5天。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9月23日9:00至2021年9月27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9月23日9:00至2021年9月28日18:00。
资格初审由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9月23日9:00至2021年9月29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费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完成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下载《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公开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开考比例、核减、取消岗位及改报名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2)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3)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分数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
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0月9日9:00至2021年10月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00至2021年10月9日19:00。改报岗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1年10月9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名额转入同等科目同条件的一般性岗位,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补报名进行网上补报及资格初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补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9:00至2021年10月11日17:00,补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00至2021年10月11日22:00,补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1年10月11日24:00前查询。补报名缴费时间:2021年10月9日9:00至2021年10月12日12:00。已经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7.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5日工作日时间在文水县政务大厅407办公室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8.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以招聘公告公布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采取面试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
有笔试环节岗位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公告公布为准。
笔试工作由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笔试内容:
(1)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2)报小学、初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所报学科学段《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
(3)报考山西省文水中学校、文水县第二高级中学、山西省刘胡兰中学校、山西徐特立高级职业中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所报学科学段《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
(4)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对象:
1.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3.其余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依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60分及以上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2019年、2020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2)《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报考教师岗位还需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6)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报考服务基层视同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具体事宜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进行公告。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面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面试通知书,以备面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4.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分别命题,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备课时间45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
(2)其余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面试成绩考生当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只进行面试环节的岗位。
(1)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考生中,直接确定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在面试70分及以上硕士研究生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进行笔试和面试环节的岗位。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在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综合成绩分别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五)考察
考察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报文水县人社局备案;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根据博士研究生本人意愿由文水县人才工作领导组,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后,合理安排岗位。
报考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岗位由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八)咨询、监督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相关单位。
各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监督电话详见《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待遇及管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照《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聘用人员5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做好舆情监测报告处置。各领导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二)坚持全程公开。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实行回避。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文水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文水县组织、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我县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及相关部门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参加笔试人员个人防护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考生须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附件4)。(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或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提前申领“健康码”。以备参加考试时查验使用。
(四)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五)考生在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定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供彩色打印的“健康码”和“行程卡”及《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出示有效的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承诺书所填信息无异常者,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生自备),进入考场就座后,考试全程配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4.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xls
文水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