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语文学科需取得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1年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10月10日。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证件照以及相关资格证明等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tjyjzg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3.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洞头区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告要求统一组织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并将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无法提供材料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核
1.温州市洞头区灵昆中学招聘岗位考核采用面谈方式,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谈成绩相同,则采取面谈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2.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招聘岗位考核采用试课方式,试课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试课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如试课成绩相同,则采取试课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工作由洞头区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相关专家统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洞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规定
1.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岗位,招聘对象聘用后,入区内公办学校事业编制,安排在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工作。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0号)第十六条精神,聘用对象需应聘到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任教,与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区教育人事代理机构(区教职工调节中心),工资、福利以及“五险一金”等所有经济待遇由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承担。
2.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服务年限需达10年及以上。
3.洞头区行政区域内在编教师不在此次教育人才的招聘范围。
咨询电话:0577-63482326 13858826778
咨询人:张道新
附件1:2021年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计划一览表
附件2:洞头区教育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表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社保局
2021年9月24日
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公告附件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