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东区公开引进高学历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临沂市河东区中小学师资力量,强化优秀人才引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中小学快速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4号)有关精神,结合教育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引进78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区驻地中小学、幼儿园(幼儿园教师实行备案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要求
中小学引进66名,列入事业编制;公办幼儿园引进12名,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3.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2021年10月13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4.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引进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13日9:00—10月15日16:00。
(2)报名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3)报名方式:报考者携带二代身份证、《2021年河东区引进高学历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底版)、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0分钟,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3.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一次性等额递补。
4.公示及聘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5.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
1.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引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9-8386336
监督举报电话:0539-8388129
本《公告》由临沂市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2021年河东区引进高学历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