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沽源县第一中学2021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校教学工作需要,经沽源县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沽源县第一中学建校于1952年,是一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15年12月搬迁至新校区后,学校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校园占地200亩,建筑面积为75000平方米,4栋独立的教学楼,各年级分区管理,理化生实验室各4套,数字实验室、地理历史等各专用教室配备齐全,具有标准化综合体育场、室内滑冰馆,办学条件与教学设施设备均达到全省一流标准,可容纳24轨制3000学生就读。现有教职工204人,其中专职教师193人,职工11人。专职教师学历全部本科以上,其中研究生15人,高级教师55人、一级教师85人。目前规模16轨,学生2071人。
二、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名额
2021年沽源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8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2名、政治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7日至2003年8月7日期间出生);
5.取得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未发放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本次选聘采用河北师范大学双选会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递交个人简历、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可将需提供的材料发送至学校行政办公室gyyzbgs409@163.com邮箱。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起至2021年10月23日下午17:00(不在此时间段现场提交或发送到报名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
3.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到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未拿上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以上)、下载并填报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通过后发至个人邮箱)。
(三)资格复审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以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内容、时间、地点
1.报考沽源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主要采取试讲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内容:根据学校提供的高中相关学科教材,随机抽取章节试讲。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每组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当天公布面试成绩,5天内在沽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gy.gov.cn)公示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直接电话通知,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审档
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正式聘用后须为沽源县第一中学服务五年以上。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因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本选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沽源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保持电话畅通,凡报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档、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因为疫情关系,考生自报名之日起,须申请河北省健康码,并坚持每天打卡,直至面试当天,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沽源县2021年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由于疫情影响,在选聘程序中可能需要考生提供其它健康证明,例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具体选聘环节中,考生按照(http://www.zjkgy.gov.cn)沽源县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或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准备,在选聘各个环节中,考生都需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13582413496
请各位同学在求职时提高警惕,凡涉及收取各种费用;几乎不面试就给出录取通知,且到外地就职的招聘等情况,要仔细辨别,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