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师范院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招聘时间:2019年10月17日9:30
招聘地点:西南大学桂圆宾馆金桂楼金桂厅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锦江区现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师范院校公开招聘78名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含面谈)、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所列名单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其他师范院校(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和招聘驻点院校所在省份的师范院校(重庆师范大学)。
(二)招聘对象
上述高校中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和委培、在职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研究生学历(其中部属公费师范生要求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
4.小学、幼儿园和中学语文招聘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成都市锦江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师范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含面谈)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在2019年10月17日前将《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考资格审查表》)、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岗位一览表》)进行网上报名;应聘者也可在2019年10月17日上午9:30-15:00到西南大学桂园宾馆金桂楼金桂厅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现场投递《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个人简历。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需到西南大学桂圆宾馆金桂楼金桂厅现场参加资格初审(含面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
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素养、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程序。
面试对象:资格初审(含面谈)合格的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具体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在毕业生到锦江区教育局正式报到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政审
对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合格者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人员名单在西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网公示7天。
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签约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区管校聘”,聘用人员和锦江区教师管理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招聘岗位派到对应学校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锦江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8-84556972,028-86745457
监督电话:028-86625328,028-84557350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