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
根据办学需要,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吉安幼专”)附属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教师。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幼专附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10月31日。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并具有1周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6日—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吉安南大道133号)师范楼吉安幼专C201会议室;
3.报名资料: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报名表两份,一寸证件照两张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五、考试方式与拟录
1.考试时间:2021年11月14日上午8点30分
2.考试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艺术楼
3.考试形式:采用面试、试教和加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试教、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试教。面试不进入总分,试教和加试分别按50%计入最终成绩。
(1)面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2)试教:试教内容为上展示课,使用教材为华东师大版《幼儿园建构式课程》大班教材。现场抽取试教内容,备课20分钟后进行无生试教,试教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
(3)加试包括必选项和自选项,总分为100分。
必选项为美术和语言。美术为现场抽题主题线描画,10分钟内完成,自备画笔,现场只提供画纸,总分40分;语言要求自备幼儿故事一则,要求脱稿,3分钟以内完成,总分为40分。
自选项总分为20分,自选项目为钢琴、舞蹈、唱歌三项,考生只任选一项完成考试。钢琴为自备钢琴曲一首,时长不超过3分钟;唱歌为自备歌曲一首,时长不超过3分钟,伴奏自备(U盘);舞蹈为时长不超过3分钟,有技巧展示的舞蹈,风格不限,服装、音乐自备(U盘)。(进入考点前,请完成服装、化妆等准备工作)
(4)拟录:按试教和加试合成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最终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者才能确定为拟录人员;合成最终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试教成绩又相同时,按加试成绩确定拟录人员。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发〔2021〕3号)。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吉安幼专附属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德才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由吉安幼专附属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名单(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幼专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为:吉安幼专筹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举报经查属实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其他
1.录取人员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年收入不低于46000元(含五险一金);
2.采用聘用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执行劳动法相关规定,出现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处理;
3.试用考核期一个月,期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4.疫情防控工作贯穿报名及考试全过程,考生在现场报名及考试当天应全程佩戴口罩,入校时要出示“赣通码”,“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校。考生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考前7天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情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因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导致无法考试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试咨询电话:0796-8263093(眭老师、黄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86358(吉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96-8263542(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监督检查室)。
八、本方案由吉安幼专附属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0月25日
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