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第二中学为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制教师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成立于2017年12月12日。集团遵循“真正学校,品质教育”的办学方向和“元元传承,厚德格物”的办学理念,办学区域辐射越秀区、南沙区、黄埔区和增城区。集团以广州市第二中学为核心学校,一体多翼,下辖广州市越秀区二中应元学校、广州市二中苏元实验学校,托管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广州市黄埔区开元学校、广州市增城区应元学校,基本形成“一校两核三类四区五元”的新格局。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下文简称天元学校),为南沙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完全中学,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管理,为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简介详见附件4),位于南沙区南沙街英东大道25号(南沙港客运站附近)。规划设置75个教学班,其中初中36个班,高中39个班。目前已开设初中11个班,高中4个班。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天元学校本次共招聘教师7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 |
语文教师 |
数学教师 |
历史老师 |
合计 |
数量 |
1 |
4 |
2 |
7 |
详见附件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三批)》。
三、招聘对象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
2.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根据《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在应聘时符合该通知规定的择业期高等学校毕业生(“择业期毕业生”),择业期认定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截止之日。
3.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往届生”)。往届生须有1学年及以上中小学或专业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初级及以上职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4.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港澳居民”)。
四、报考条件
考生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准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
5.属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员范围;
6.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或解聘的;
5.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6.目前已经是广州市南沙区编外聘用制教师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情形如涉及到期限,其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
(三)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附件1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对应的具体要求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公告中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亦可报考。
3.报考人员计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的年龄须符合以下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往届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4.往届生须具有报考职位对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5.受疫情影响,2021年毕业生和择业期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学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如获聘用须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不迟于聘用考察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6.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测试水平至少达到二级乙等;其中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考生,普通话测试水平至少达到二级甲等。
7.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须在拟聘用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副高职称及以上的考生免笔试。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初定2021年11月2日8:00-11月4日17:00。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或通过搜索“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如果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旗下学校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安排在同一天,建议考生只报考其中一所学校)。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时须上传手写签名的《考生健康及安全承诺书》扫描件(附件5)。
重要备注:受疫情影响,除报名时间按本公告外,其他环节具体时间均为暂定时间。招聘环节和考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调整,相关信息将在“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请保持报名系统中的手机号码通讯正常。
(二)现场确认
时间:初定2021年11月6日8:30-9:30。
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
具体要求以“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
建议考生也可以关注“事招雷达” 微信公众号,届时可在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
提示:
报名系统弹出“尚未审核”的对话框属正常状态,考生按招聘通知参加确认审核后该对话框消失。
(三)笔试
时间:初定2021年11月6日10:15-11:45。
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
具体安排以“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微信公众号的通知为准。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含免笔试人员)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开考笔试;如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请考生于开考前30分钟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出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等按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时长: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考试成绩公布。考生在“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
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含免笔试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实际的合格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四)现场资格审核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1.时间:初定2021年11月7日8:30-9:30。
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具体安排以“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微信公众号的通知为准)
2.按通知时间把以下材料扫描发至邮箱:2550315345@qq.com。文件名为“天元学校+姓名+科目” :
(1)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报名网站打印后手写签名);
(3)附件2《2021年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报名网站打印后手写签名)及表中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
备注:
择业期毕业生如曾经就业后辞职的,须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终止劳动关系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含当日),报名时与原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
1.时间:初定2021年11月7日10:00。
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具体安排以“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微信公众号的通知为准)
形式:讲题、说课/(模拟)授课、答辩等(面试测试专业技能,以现场确定具体形式为准)。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开考前30分钟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六)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X 30% + 面试成绩X 7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应的副高职称及以上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对面试成绩同分者将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面试3个工作日之后,考生在“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总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现场资格审核环节所交材料,考生不必到现场)。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初次体检费用由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由其本人负责承担复查体检费用。
2.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经指定医院认定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3.需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
4.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5.经指定医院认定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人员聘用及工资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试用期满前由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试用确认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南沙区同等职称事业编制教师的标准核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4.南沙区教育局将使用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机制,具体奖励办法由南沙区教育局根据每年考核结果另行确定。
考生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十、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凭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二)自报名日起,报考人员每日在健康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凭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四)报考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并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方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等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或因其他不可抗拒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备注: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属下其他成员学校同期执行。)
(二)本公告未提及但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上述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应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的,依规予以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根据广州市第二中学总体规划及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集团内存在教师流动情况或者校内岗位调配情况,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招考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六) 南沙区教育局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均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户口迁移、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户随迁及未成年子女在区内入学等事宜。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最终由广州市第二中学解释。
联系人:蒋老师、高老师
咨询电话:020-34201724 020-32079898
监督电话:020-83550134
附件:
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三批).xls
2: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中学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docx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广州市第二中学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