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的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6年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精神,南充市顺庆区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名教师。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数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全国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全日制师范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说明:本科、研究生必须是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且专业必须是师范专业,本科、研究生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学科相关。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顺庆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往届研究生毕业的考核招聘采取在顺庆现场报名,在顺庆设点统一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602室(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21号)。
2.报名者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院、校以上处分。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及以上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学习成绩优秀,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学生管理、口头表达等方面综合素质。
(4)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学科相关。应聘人员必须在2019年7月前获得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初中语文学科及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三个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与所报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6)具备教师从业的其他条件。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3日18:00止。
4.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资料:
(1)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南充市顺庆区考核招聘研究生报名表1份(附件2);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照片1张。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为准。
面试总分100分。若成绩并列,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办法由面试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的公示: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3日内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拟定于面试结束后择期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区教科体局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签约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科体局、招聘学校与之签定《就业协议书》。同时每人交纳5000元就业保证金。就业保证金待考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全额退还(体检、考察未通过者除外)。逾期不办理的不予退还。
(五)考察
签约人员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的人事档案、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和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等证书到区教科体局和区人社局进行复审和考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含证件、证明、个人档案等)的,资格复核确认不合格的,自动弃权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资格复核确认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顺庆区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若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若有提供虚假人事档案、证书和存在其他违纪违规情形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不予退还就业保证金。参加应聘的人员中,如已有聘用单位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按我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与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六、纪律和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以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为准。
八、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817-2292703
监督电话:0817-2224939(顺庆区纪委监委)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学校需求统计表
2.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报名表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