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武侯区现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开招聘10名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依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和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所列名单中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二)招聘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中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和委培、在职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公费师范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他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岗位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武侯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和10月27日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11月1日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现场报名并行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成都市2019“蓉漂”人才荟武侯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1.网上报名:
北京师范大学专场: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6日。
西南大学专场: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31日。
考生可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各项内容,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skwh@126.com,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本人就读大学”命名。
2.现场报名:考生携带相关材料于2019年10月27日自行前往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2019年11月1日自行前往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同时现场校验原件,收取个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3.网上及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③个人自荐材料;④各类获奖证明材料;⑤4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⑥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⑦《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3份(请在本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
以上材料均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二)资格审查
网络投递的考生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进行初审,在北京师范大学现场报名的考生于10月27日审核,在西南大学现场报名的考生于11月1日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考生将通过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考核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面试内容、总分及时间。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素养、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业务考核。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与考核时间约15分钟。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2.面试对象:根据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面试人员名单在北京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招聘点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对符合用人单位用人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成都市武侯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同意后与成都市武侯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现场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
面试考核后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同一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体检安排在毕业生到武侯区教育局正式报到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dwh.gov.v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违反就业协议。
3.拟聘人员到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到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不能按时出具相关证件的,视其违反就业协议,并取消该岗位。
4.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区管校聘”,聘用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按招聘岗位派到相应学校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
5.本次招聘的教师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年限最低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28-85067001
监督电话:028-85569313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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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蓉漂人才荟成都市武侯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7日